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通过民间交往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老河口市外事工作,推动和发展老河口市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负责接待全国友协、各省(市、区)友协安排来陕访问的外国代表团(组)和友好人士;负责以老河口市对外友协名义邀请的外国友好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
受老河口市政府委托,协调管理老河口市及所属城市与外国的省(州)及相应的城市互相结为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的工作,促进老河口市经济、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
完成老河口市委、老河口市政府和全国友协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