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通过民间交往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外事工作,推动和发展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受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府委托,协调管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及所属城市与外国的省(州)及相应的城市互相结为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的工作,促进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经济、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
指导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各市友协的业务工作。
开展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对外民间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民间文化演出团体和展览组织以及文化界人士,推动中外交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