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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根据江陵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江陵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监督江陵县人民政府、江陵县高级人民法院和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根据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下属机构
江陵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