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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石家庄
高邑县
高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决定高邑县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依法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高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根据高邑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高邑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在高邑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高邑县人民政府省长的提名,决定高邑县人民政府厅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下属机构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高邑县政府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邑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指导高邑县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负责对高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研究室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研究高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编辑、印发高邑县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高邑县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办公厅
负责高邑县人大常委会同全国人大、外省(市、区)人大和本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事宜。
负责高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对全高邑县人大系统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指导、规划、组织、协调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高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基建、车队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高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高邑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高邑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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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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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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