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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
集贤县
集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集贤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根据集贤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集贤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在集贤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集贤县人民政府省长的提名,决定集贤县人民政府厅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下属机构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修改,汇总修改意见,按时上报。
组织实施集贤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确定的视察、检查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集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
审查集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被认为不适当的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提出审查报告。
办理集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其他事项。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根据国家有关的基本法,制订、修改与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或办法;检查、督促代表法、选举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关代表和选举法律法规的咨询。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集贤县政府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集贤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指导集贤县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研究室
围绕集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研究集贤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集贤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集贤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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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友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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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密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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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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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荣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梁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城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