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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赤峰市
松山区
松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松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松山区人民政府省长的提名,决定松山区人民政府厅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根据松山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松山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在松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根据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下属机构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审查松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被认为不适当的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提出审查报告。
组织实施松山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确定的视察、检查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松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修改,汇总修改意见,按时上报。
受松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本级内务司法机关的专题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公厅
负责松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负责松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基建、车队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承担松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电起草、审核把 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负责松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对全松山区人大系统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指导、规划、组织、协调和人员培训工作。
研究室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围绕松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参加起草松山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
起草松山区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松山区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松山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红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元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