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监察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统筹管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劳动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技能培训工作。
编制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指导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