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高州市人才资源规划和开发工作;负责农村乡土人才开发工作;负责高州市智力引进工作。
培育、发展、管理高州市人才市场,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促进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干部及选调干部的相关手续和军转干部及家属的安置工作。
受理高州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
负责指导和管理高州市劳动力市场建设,负责劳务交流、职业介绍、劳动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工作;促进高州市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