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肇东市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指导肇东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负责肇东市社会保障工作,抓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贯彻实施,并进行指导、审核和监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肇东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负责指导和管理肇东市劳动力市场建设,负责劳务交流、职业介绍、劳动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工作;促进肇东市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