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管理南丹县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劳动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技能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南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负责指导和管理南丹县劳动力市场建设,负责劳务交流、职业介绍、劳动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工作;促进南丹县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
编制南丹县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指导南丹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