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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人劳局
负责大兴安岭公务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机构改革中人员的定岗分流工作。
负责指导和管理大兴安岭劳动力市场建设,负责劳务交流、职业介绍、劳动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工作;促进大兴安岭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
综合管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区大兴安岭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晋升推荐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社会保障工作,抓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贯彻实施,并进行指导、审核和监督。
下属机构
劳动监察大队
监督检查大兴安岭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职工福利、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规定的情况。
监督检查大兴安岭用人单位执行各项社会保险规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积极配合收付中心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监督检查大兴安岭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配合就业局抓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工作。
开展大兴安岭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和办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工作,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制订大兴安岭就业培训计划,督促开展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等培训工作。
认真做好大兴安岭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工作。负责组织初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和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及档案托管工作;指导和管理就业证、失业证、外出务工卡、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工作。
负责办理大兴安岭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认定及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审核等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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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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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人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