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惠安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惠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惠安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统筹拟订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