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会同江苏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统筹拟订江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负责江苏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