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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
鹤山市
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研究拟定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依法保护鹤山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监督鹤山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处理违规事件。
负责省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事业编制处
研究拟定鹤山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研究鹤山市各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及人员结构比例标准,编制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计划。
审核鹤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和由市财政拨款的各区所属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并办理审批手续。
监督、指导、协调鹤山市各区事业单位各级机构规格的审核。
机关编制处
负责研究拟定鹤山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法规。
审核鹤山市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检察院、法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研究并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及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
审核鹤山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各级机构设置和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审核各区机构改革方案。
审核鹤山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区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综合处
承担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培训等工作。
协助办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参与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管理活动。
监督检查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级各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研究制定编办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管理规章制度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提供领导参考。
鹤山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鹤山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台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恩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新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台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南投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台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台中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高雄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桑珠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满洲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牙克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扎兰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