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并指导新和县各市委、省直基层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换届工作,联系中共党委统战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工作情况综合,及时向社省委主委会议、常委会议汇报和反映组织建设中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负责组织发展和社员社籍管理。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抓好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懂理论、熟业务、有理想、守纪律、讲团结、争贡献的机关干部队伍。
按照社章的要求,配合新和县统战部门,发现和物色优秀人才,组织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后备干部材料整理,上报社省委,向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推荐,培养、选拔、推荐、安排社内人才。
组织九三学社新和县省委的各种会议活动,对社省委的文件、档案、财产、财务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