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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中心血站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承担格尔木市中心血站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
承担格尔木市中心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
格尔木市中心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采集、制备、供应计划,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
下属机构
成分采血科
在站长或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各岗位职责、各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格尔木市中心血站科内的排班工作。
定期向科主任提供质量信息和有助于改进血液质量的建议,建立健全质量监控程序,整理本部门的质量信息资料归档保存。
负责格尔木市中心血站报废管道的登记、签名并报告科主任。
质量技术科
在站长或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根据法定标准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原辅材料及血液产品的质量检定、机采成分及临床治疗等业务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密切联系临床,经常深入医院,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协助医院解决临床输血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开展临床辅助诊断项目,扩大对临床的服务范围。
定期向血站领导汇报产品质量情况和体系运行情况,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定期对血液及血液制品、检测试剂和原辅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并按时发出有关报告。
血液管理科
在站长或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各岗位职责、各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格尔木市中心血站处理经血站领导批准的各类不合格血液(包括过期血、退换血、变质血等)。
夜班负责格尔木市中心血站打印当天入库、出库、库存和报废的血液统计表,填写交班记录。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格尔木市中心血站监督和指导科室工作人员按操作规程的执行。
格尔木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格尔木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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