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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石家庄
灵寿县
灵寿县中心血站
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储血点)进行质量控制;
承担灵寿县中心血站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
灵寿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灵寿县中心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
承担灵寿县血液的集中化检测任务;
下属机构
站长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科室机构,配备人员。推荐副站长和聘任科室负责灵寿县中心血站人。
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及医疗设备购置计划。审查预算、决算,掌握财务收支、基建、维修以及血站财务管理工作。
领导制订血站长远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负责灵寿县中心血站副站长的工作分工,共同做好血站工作。因工外出或休假离开灵寿县,要指定副站长履行职责。
血液管理科
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督促全科人员遵守本血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全科人员的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灵寿县中心血站处理经血站领导批准的各类不合格血液(包括过期血、退换血、变质血等)。
负责灵寿县中心血站通知送血人员,并开具送血派车单,监督血液运输各个环节的质量。接收、检查用血单位的领血回单,接收医院的退血,按要求做好当日的各类统计工作,填好相应的表格。
协助副班工作人员接收、核对分站和相关科室送来的血液,按血液规格分类,清点数量;按医院预约血液情况交成分室制备成分或交待检库,并填写交接记录。
质量技术科
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督促全科人员遵守本血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全科人员的工作,明确分工、分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密切联系临床,经常深入医院,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协助医院解决临床输血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开展临床辅助诊断项目,扩大对临床的服务范围。
负责灵寿县中心血站对各业务科室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并开具预防措施加以纠正。
如确有产品被污染应立即报告,并协助生产部门查明原因。
灵寿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灵寿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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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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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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