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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巴彦淖尔
乌拉特后旗
乌拉特后旗中心血站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明确辖区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乌拉特后旗中心血站的职责;
乌拉特后旗中心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采集、制备、供应计划,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乌拉特后旗中心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
下属机构
质量技术科
加强与兄弟科室之间的联系,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定期召开全科人员会议,增强内部团结,研究存在问题,传达贯彻血站召开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不断引进输血新技术,组织本科人员积极开展血液和输血技术的应用研究,努力开发新产品,提高血站经济效益。及时做好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参加审定各产品的生产工艺、操作细则、质量标准、标签、包装及说明书。
定期对生产过程活动能力进行鉴定和不合格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体系运行情况。
血液管理科
加强与兄弟科室之间的联系,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定期召开全科人员会议,增强内部团结,研究存在问题,传达贯彻血站召开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负责乌拉特后旗中心血站组织人员定期核对库血及血液制品,做好库血锐减、血型偏型的预报工作,及时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持血液的供求平衡。
负责乌拉特后旗中心血站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负责乌拉特后旗中心血站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交接工作并签名,根据医院预约血液情况分发血液,核对无误后出库。
站长职责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保证血液和各类制品的质量,保证临床输血的需要。
负责乌拉特后旗中心血站组织、检查血站的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领导制订血站长远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负责乌拉特后旗中心血站组织下级分站和医疗单位输血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输血水平。
乌拉特后旗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乌拉特后旗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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