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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退安办

负责草拟兴安盟有关安置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工作。
负责兴安盟退役士兵(包括复员干部、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
负责兴安盟变籍退役士兵的接收、审查、呈报和安置工作。
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兴安盟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兴安盟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退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