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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安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承办、协调、督办、落实振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振安区与驻振安区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振安区部队的关系。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振安区委、振安区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参与制定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
承办振安区委、振安区政府和振安区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振安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