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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南宁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
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南宁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开展南宁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检查和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动员组织群众,除四害、讲卫生,推动南宁卫生城市(镇)建设,在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协调防治社会性重大疾病活动及除害防病工作。
下属机构
南宁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