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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民委

提出协调鸡西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鸡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承办鸡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起草鸡西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参与拟订鸡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鸡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