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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河池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河池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承办河池委、河池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河池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河池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负责河池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河池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河池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