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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关事务局

会同广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广东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主管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做好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管理所属单位后勤服务保障和经营工作。
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抓好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按照广东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有关办公用房建设、分配、调整和维修等综合管理;负责市级机关房产产权产籍管理;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对市级机关土地使用权实行归口管理;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
受广东市政府的委托,管理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
负责供给关系在广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含离退休)和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
下属机构
广东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