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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长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研究拟订长春市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参与长春市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抵押工作,参与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的拟定。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住房与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长春市房地产管理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指导实施。
会同长春市有关部门拟定长春市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订长春市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
下属机构
长春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