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导航: 首页 安徽 宣城市

宣城市总工会

参与制定宣城市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协助市、州、地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宣城市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宣城市委、宣城市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宣城市委和全总确定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决议,领导宣城市的工会工作。
下属机构
宣城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