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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集安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承担集安市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集安市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集安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承办集安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集安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