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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协调、指导新津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新津县维稳工作情况、动态,研究制定维稳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工作规定和预案。
管理、规范、监督新津县的公证、律师工作。对新津县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新津县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新津县有关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向新津县委、新津县政府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新津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