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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委政府招待办

制定和平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承办和平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和平区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和平区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和平区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下属机构
和平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委政府招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