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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委政府招待办

制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承办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伊通满族自治县委政府招待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下属机构
伊通满族自治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委政府招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