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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负责对宝安区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负责开展宝安区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工作。
完成宝安区委、宝安区政府及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宝安区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宝安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下属机构
宝安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