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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妇幼保健院

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包头市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包头市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负责对包头市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普及包头市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负责提供包头市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
下属机构
包头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