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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外事局

负责阿里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阿里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阿里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负责审理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请示事宜,指导、协调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审核或审批在阿里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负责筹办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在阿里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对外国友好人士的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阿里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阿里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阿里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阿里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阿里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下属机构
阿里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外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