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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兴隆县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审批兴隆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兴隆县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
决定评估兴隆县项目的立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负责评估结果的确认。
下属机构
兴隆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