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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江达县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江达县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江达县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通过法定程序对江达县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下属机构
江达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