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平房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平房区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管理平房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协调平房区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
承担平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