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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公安消防局

受兴隆县政府和兴隆县公安厅的领导,对社会消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负责协调与兴隆县直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研究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发展趋势,适时提出工作意见。
对兴隆县消防产品、消防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兴隆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兴隆县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贯彻执行。
下属机构
兴隆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公安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