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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局

负责组织制定宽甸满族自治县性的消防法规、规章,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任命营职干部,提出团职干部任用名单。
负责协调与宽甸满族自治县直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研究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发展趋势,适时提出工作意见。
对宽甸满族自治县现役消防部队提供后勤供应(装备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
下属机构
宽甸满族自治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公安消防局